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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转自:人民网
人民网厦门10月17日电 (余乃鎏)“增长人数和参保完成率全省‘双第一’”“10月9日至12月31日为2025年厦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”……17日,厦门市召开基本医保全民参保工作会,通报全市2024年度参保工作情况,部署2025年度参保工作重点等,以扎实推进明年该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,全力保障市民群众“病有所医、医有所保”。
据悉,厦门市2024年全民参保工作已取得良好成效,如,截至今年9月,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数479.31万人,同比增长13.47万人,参保完成率达100.77%,增长人数和参保完成率实现全省“双第一”,其中,医保待遇享受人数440.62万人,占参保人数的92%;厦门“全民医保+网格通”工作机制和新生儿参保“一键秒批”经验,得到国家医保局的充分肯定和推广。
工作会还传达了全国、全省全民参保工作会议精神,解读了国家新出台的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,分析了当前参保形势,并从突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、把握关键提升服务水平、早抓谋划深化部门协同等方面,对厦门市2025年度全民参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。
工作会现场。人民网 余乃鎏摄
会议强调,医疗保障事关每一位群众的切身利益,是防止群众“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”的最有效方式。当前正值2025年厦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,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重要意义,从顾大局、惠民生、促发展、保稳定的高度出发,积极推进居民医保依法覆盖全民,切实让群众健康更有“医”靠;要以钉钉子精神压茬推进,强化责任担当,协同推进工作,讲清政策、讲好道理、做优服务,确保群众“应保尽保”;要加强宣传引导,让群众知悉参保政策,理解参保好处,用身边典型案例帮助群众算好风险账、健康账、经济账,变“要我参保”为“我要参保”。
据介绍,2025年度厦门市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已于10月9日开启,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,筹资标准为1250元/人/年(个人缴费450元/人/年、财政补助800元/人/年),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还可按规定享受政府资助参保缴费。
“居民参加基本医保有多重优势。”厦门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,一是成本低,市民群众能用低成本获取健康保障;二是补助面广,所有参保群众都能享受政府普惠性参保财政补助,“参保是自己交小头,政府补大头”;三是抵御疾病风险有优势,根据去年全市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及报销金额相关数据,“10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加起来都不及一次住院报销费用”;四是综合保障有优势,市民群众参加居民医保后,不仅享受基本医保门诊报销、住院报销,还能享受大病保险报销,且无需申请即自动报销,“困难群众还可享受医疗救助”;五是基本医保服务好,除特殊情况外,参保人在定点医药机构即可享受直接结算的便捷,还可异地就医,“只需线上或线下提前备案,即可在外地就医直接结算”。
值得一提的是,新年度厦门居民参加基本医保缴费,可通过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、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、“i厦门”或支付宝APP直接扫码一键缴纳、闽政通APP或i厦门APP缴费等方式进行。其中,采用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方式缴费和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的,请确保余额充足,税务部门将于10月21日开始委托代扣集中批量扣款。
工作人员介绍,为增强群众参保意识、促进制度更加公平合理,防止部分人员选择性参保缴费而损害全体参保人的利益,近期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《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》,其中文件规定,2025年起,对连续参保满4年的人员,每多参保1年,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,当年基金零报销人员,次年也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。此外,从2025年起,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,对未在集中参保期缴费的人员将设立医保待遇等待期,即参保人员未按政策规定在2024年10-12月及时参保缴费的,2025年将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,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,医保将不予报销。
“积极鼓励居民参加基本医保,全力维护全体居民的健康权益。”厦门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基本医保不分年龄、不论病史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基本、可靠和安全的医疗保障,有力保障了广大市民群众能够及时就医,医疗费用能够得到分摊,“参加基本医保能有效防范‘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’风险。”